当飞机晚点时,旅客可以根据以下信息获得相应的赔偿:
航空公司规定
延误4-8小时(含8小时),航空公司应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等值补偿,或人民币200元。
延误超过8小时,航空公司应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等值补偿,或人民币300元。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航空公司应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航空公司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
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航空公司应为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规定的情况下,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航意险
某些航空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的航意险包含航班延误赔偿。
赔偿金额和条件因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而异。
《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
延误4小时以上,航空公司应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补偿方式包括现金、购票优惠券和返还里程等。
法院裁判
如果乘客在订票时选择了“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均不提供经济补偿”的选项,则航空公司可能无需担责。
其他补偿
航空公司可能赔偿机票差价、交通费、住宿费等额外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条件可能因航空公司、航班、以及适用的保险政策而异。建议旅客在购买机票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在遇到航班晚点时及时与航空公司或保险公司联系确认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