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怎么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29:03    

深圳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出院/诊断证明书(报销住院费用时提供出院记录,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

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是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不需要额外提交);

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报销分娩费用时才需要提供);

失业登记证明(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时提供,深圳市内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市外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

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填写《深圳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线上申请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找到“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入口并登录;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提交生育津贴申请,并等待政府拨款。

现场办理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建议:

提前确认好自己的五险一金是否在正常缴纳的状态,确保生育险属于其中一险;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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