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事代理的步骤如下:
个人办理人事代理
向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委托个人代理的资格。
填写《委托人事代理登记表》。
委托方和人才交流中心双方代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委托方向人才交流中心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单位办理人事代理
向当地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人事代理申请表》,并提供被委托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发展概况和人员名册。
个人办理人事委托,属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的分配手续。属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与单位正式脱离用人关系的有效凭证或材料。人事档案材料一律由组织转递。
代理机构接到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后,要及时审查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委托单位或个人的情况。然后,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合同期最短为一年。
委托单位或个人按合同向人事代理机构支付人事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人调发5号文件执行。
代理机构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带合同书及有关证件和材料到代理机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者,从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代理关系。
合同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对方。代理机构在履行合同时如有违约,委托单位和个人有权上告代理机构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其他特殊情况
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事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
单位委托办理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
应聘到异地工作的,须提供聘用单位证明。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出国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有关证明均可办理人事代理。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根据不同类型的人事代理需求,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办理过程顺畅。
选择正规机构:选择当地人事人才中心或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以确保服务的正规性和可靠性。
仔细阅读合同: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