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买房后,可以申请落户。以下是详细的落户条件和流程:
落户条件
非武汉市户籍人口 :在武汉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特殊情况
房屋为多个权利人的;
申请人婚后购房且婚姻关系变化的。
申报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房屋权属凭(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
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持准备的申报材料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 分局受理 → 审核 → 审批 → 派出所办结。 网上申请 → 分局受理 → 审核 → 通知当事人到分局现场或邮寄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注销户口(原籍为湖北省内的除外)→ 派出所现场办结。 费用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7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9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3. 《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4. 《关于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实施办法》。
5.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其他注意事项
购房面积和价格标准
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提前办理落户手续
家庭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便顺利完成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