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潭办理暂住证(现称为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申报
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受理
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并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审核
公安内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进入制证环节。
制证
公安内部制作居住证。
制作完成后,居住证将交给申办人。
领取
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湘潭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信息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