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丢失的赔偿标准如下:
保价快件
按照保价金额的2%收取保价费。
快件丢失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保价最高限额为每票人民币壹万元整。
未保价快件
信件类按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2倍赔偿。
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5倍赔偿。
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
快递公司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如果收件人指定门卫代收,且未告知快递公司,则快递公司不承担责任。
如果收件人授权门卫代收,快递公司同样不承担责任,收件人可以直接找代收人(门卫)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保价额或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请注意,赔偿标准可能因快递公司的具体政策和用户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具体约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联系快递公司了解详细的赔偿流程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