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的搬迁补偿标准如下:
安置住房
每位拆迁人员将获得50平方米的安置住房。
每位安置对象还可以以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购买最多20平方米的额外居住面积。
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人员,可以按照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获得补偿款。
补偿款将在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额外福利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的,每套安置住房将提供车位和储物室的使用权,以租赁形式提供。
政府将补贴安置房物业管理费及电梯使用费的50%,补贴时间为五年。
非安置人员
非安置人员若符合条件,可以购买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安置房,单价为每平方米7000元。
搬迁奖励
对于提前搬迁的业主,根据项目改造补偿方案,可获得最高8万元的奖励。
政策性补贴和补偿
政策性住房补贴和五年物业管理费补贴将按标准支付。
补偿范围还包括天然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的迁移费用。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地价为每亩12万元。
村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收的,可获得每亩3万元的按时征收奖。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
这些补偿措施旨在确保被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鼓励提前搬迁,确保补偿款及时到位。具体的补偿方案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