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州办理暂住证,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单位上班并提供住宿
由单位统一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等相关资料。
租房居住
由房屋出租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居民家中留宿
由户主携带相关证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户主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其他情况
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等相关资料。
办理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
个人照片一寸一张
《暂住人口申报办证代理卡》(如需要)
属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婚育节育证明或外来人员婚育节育审检证
办理流程
获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提交表格和相关材料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照片、房主户口簿、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审核合格后填写登记表或录入信息并缴纳相应费用
办理地点
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其他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合适的时间前往办理地点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