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搬迁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停工费用
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
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
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等
基于拆迁政策的奖励费用
速迁费
拆迁奖励费等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具体金额和期限需要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协商确定,并注明在拆迁补偿协议之中
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其他补偿
拆迁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可以得到补偿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奖励性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金额由当地的相关政策确定,因此商户在搬迁前应当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并与拆迁方进行充分协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