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职领导不签字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保留证据: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辞职申请,并确保保留邮寄凭证,以证明您已正式通知单位。
沟通协商:
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劳动行政部门:
如果遇到不公正对待,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离职证明:
离职后,您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确保遵循正确的法律程序,并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