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证丢了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9:56:13    

保险证(包括保险许可证、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养老保险证、医疗保险证等)丢失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保险许可证遗失

保险类机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声明作废。

持书面说明及声明作废的相关材料向中国保监会重新申领。

保险许可证损毁

保险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缴回原证,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遗失

持有人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公告。

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补发的,应当提交亲笔签名的遗失声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证明材料。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上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变更、更换或者补发。

养老保险证遗失

先在诸暨日报登报作废,并写一份遗失证明(写清理由),附上照片及身份证。

上交照片及身份证。

医疗保险证遗失

到社保办填写挂失表,带上身份证复印件。

医保专用卡遗失、销磁、折损等情况,参保职工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发卡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医保专用卡的新制卡、补卡和取卡手续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

建议:

尽快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发布遗失声明,以减少潜在损失。

及时向相关机构提交补办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留意相关机构的工作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补办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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