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晋0723执142号本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2 09:51:00    

山西省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冀宏宇、韩永丽与被执行人冀美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冀美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冀宏宇、韩永丽向和顺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冀美珍发布悬赏公告。为有效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顺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公开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信息:冀美珍 女 汉族

出生日期:1977年1月13日 晋中市平遥县

住址: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东街89号

身份证号码:142431********2745

案件执行标的:人民币272900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内(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和顺县人民法院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一经查实,使得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十分之二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等有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情形的,不予发放。

和顺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54-8148534、8148535(法定工作日)

和顺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和顺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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