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在刑法中通常构成 传播淫秽物品罪。该罪行的定义是:通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并且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当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行为人将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音像制品并组织播放:
对于制作、复制淫秽音像制品并组织播放的行为,将依照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
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从重处罚。
此外,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将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如果符合其他特定犯罪构成要件,如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将依照相应罪名定罪处罚。